百汇网

本协议由您和佛山百汇壹陆捌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缔结,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本协议中协议双方称协议方,佛山百汇壹陆捌科技有限公司在协议中亦称为“百汇”。本协议中“百汇网”指由佛山百汇壹陆捌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电子商务平台,域名为baihui168.com。

一、协议内容及签署

1.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百汇网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格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由百汇网提供的服务(以下称为百汇网服务)均受本协议约束。

2.您应当在使用百汇网服务之前认真约定全部协议内容,对于协议中以加粗字体显示的内容,您应重点阅读。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的,应向百汇咨询。但无论您事实上是否在使用百汇网服务之前认真阅读了本协议内容,只要您使用百汇网服务,则本协议即对您产生约束,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百汇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者要求撤销本协议。

3.您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果您不统一本协议的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或停止使用百汇网服务。

4.百汇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及/或各类规1则,并以网络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不再单独通知您。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在网站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如您不统一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百汇网服务。您继续使用百汇网服务的,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协议和规则。

二、注册

1. 注册者资格

  您确认,在您完成注册程序或以其他百汇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百汇网服务时,您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合法的企事业单位。若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则您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且百汇有权注销(永久冻结)您的百汇账户,并保留向您索偿的权利。

2. 账户

  在您签署本协议,完成会员注册程序或以其他百汇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百汇网服务时,百汇会随机向您提供唯一编号的百汇账户(以下亦称账户)。

  您可以对账户设置公司名称、经您授权的操作人员账户、及各操作人员的密码、及其他相关信息。通过百汇账户、操作人员账户及操作人员密码登陆百汇网。

  您确认,所有在您账户名下开设所有操作人员账户都经由您公司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在百汇网上进行相关的交易活动,他们的所有系统操作都是您公司单位委托他们进行的,您公司单位对一切操作带来的后果负责。如果发现任何人不当使用您的账户或有任何其他可能危及您的账户安全的情形时,您应当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百汇,要求百汇暂停相关服务。您理解百汇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百汇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会员

  在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并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您即成为百汇预备会员(亦称预备会员)。作为预备会员,您可以进行有限制的系统操作而不具备所有的操作权限。您需要以百汇允许的方式提交您公司的纸质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缴交会员费后,经百汇审核确认后才能成为正式会员。

  您理解,百汇只能非专业人员身份或使用普通常识来鉴别您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者不完整,百汇有权向您发出询问及/或要求更正的通知,并有权直接做出删除相应资料的处理,直至中止、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百汇网服务。百汇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支出。

  您应当准确填写并及时更新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联系方式,以便百汇或其他会员与您进行有效联系,因通过这些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导致您在使用百汇网服务过程中产生任何损失或增加费用的,应由您完全独自承担。 您在使用百汇网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应纳税赋,以及一切硬件、软件、服务及其它方面的费用,均由您独自承担。

三、百汇服务

1.通过百汇提供的百汇网,您可以查看商品信息、发布采购信息、接受商家报价、选择商家达成交易意向并最终进行交易、对商家进行评价、参与百汇组织的活动及使用其他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

2.百汇为在百汇网上达成交易的您提供有限制条件的“代支付”服务。代支付服务是指,您在接受百汇网免费的配送服务的同时,委托百汇在商家处上门取货时,先代替您向商家支付与交易金额(由您与商家签订的采购订单金额)等额的货款,再由百汇在一定的期间内向会员收取该笔金额。有限制条件是指,百汇提供代支付服务是有如下的限制条件:1)您必须是经过百汇认定能向其提供代支付服务的会员;2)您必须同时接受由百汇网提供免费配送服务;3)百汇在向您收取代支付的金额时不提供销售发票。

  您理解,百汇作为一家服务性公司,不具备商品流通买卖的功能。百汇提供的代支付服务仅属于一种百汇网向您提供的一项降低您在购货时即时支付的压力的增值服务,而不属于由百汇向商家购买后再转售给您的销售行为,百汇不是交易双方的附属采购部门、经销商、合作方、雇佣或被雇佣的关系。在此过程中百汇不会也不能赚取任何进行差价作为利润。百汇会向您收取因给您提供服务而产生的收入的发票,而不会提供任何销售的发票。(这里要一份附则,关于正式确定经由百汇进行支付时的协议,方面双方账务处理)

  您理解,您发生购买行为的对象是使用百汇网服务的商家,而不是百汇。与交易相关的一切合同、单据、货款支付、发票、质量承诺的主体是您和对应的商家。百汇不会也不能保证在百汇网上交易的商家及商品的合法性和质量能完全满足您的要求。

  您承诺,由百汇网进行代支付的款项会按照与百汇协商一致的支付期限以符合协商的途径及时支付给百汇。

3.百汇为在百汇网上达成交易的您提供免费将货物配送到您指定的地点的服务(亦称配送服务)。您可以提出不经由百汇进行配送,但是在您不提出的情况下,百汇网会认为您默认接受百汇网的配送服务。当您不接受百汇配送服务时,您不能申请百汇网提供代支付服务。

4.您在百汇网上交易过程中与其他会员发生交易纠纷时,一旦您或其它会员任一方或双方共同提交百汇要求调处,则百汇有权根据单方判断做出调处决定,您了解并同意接受百汇的判断和调处决定。该决定将对您具有法律约束力。

5.您了解并同意,百汇有权应政府部门(包括司法及行政部门)的要求,向其提供您在百汇网填写的注册信息和交易纪录等必要信息。如您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则百汇亦有权在初步判断涉嫌侵权行为存在的情况下,向权利人提供您必要的身份信息。

您了解并接受以下百汇就“代支付”服务的声明:1)百汇保证在提供“代支付”服务时绝对不会从事违反国家税法规定的一切法律法规;2)百汇保证不会也不可能在“代支付”服务中获得任何差价作为利润,百汇的收入来源是为使用百汇网的所有用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从而向其收取合理的服务费,并会依法开具发票;3)百汇不承担交易双方因使用该服务而产生的税务及其他相关责任。

四、百汇网服务使用规范

1.在百汇网上使用百汇网服务过程中,您承诺遵守以下约定:

  A)在使用百汇网服务过程中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百汇网各项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则。您如果违反前述承诺,产生任何法律后果的,您应以公司单位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确保百汇免于因此产生任何损失。

  B)在与其他会员交易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C)不发布国家禁止销售的或限制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信息(除非取得合法且足够的许可),不发布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发布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或百汇认为不适合在百汇平台上购买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发布其它涉嫌违法或违反本协议及各类规则的信息。

  D)不以虚构或歪曲事实的方式不当评价其他会员,不采取不正当方式制造或提高或降低其他自己或会员的信用度;

  E)不对百汇网上的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百汇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百汇网站上展示的资料;

  F)不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百汇网的正常运作或正在百汇网上进行的任何交易、活动。您不得采取任何将导致不合理的庞大数据负载加诸百汇网网络设备的行动。

2.您理解并同意:

  A)百汇有权对您是否违反上述承诺做出单方认定,并根据单方认定结果适用规则予以处理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且无须征得您的同意或提前通知予您;

  B)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您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或者百汇根据自身的判断,认为您的行为涉嫌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条款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则百汇有权在百汇网上公示您的该等涉嫌违法或违约行为及百汇已对您采取的措施;

  C)对于您在百汇网上发布的涉嫌违法或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利或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信息,百汇有权不经通知您即予以删除,且按照规则的规定进行处罚;

  D)您公司单位授权的所有操作员在百汇网上的所有操作都代表您公司单位的意志,一切行为的后果由您公司单位负责;

  E)对于您涉嫌违约而导致对任意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您均应当以您公司单位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应确保百汇免于因此产生损失或增加费用;

  F)如您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或者本协议之规定,使百汇遭受任何损失,或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受到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您应当赔偿百汇因此造成的损失及(或)发生的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五、 责任范围和责任限制

1.百汇负责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向您提供百汇网服务。但百汇对百汇网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百汇网服务的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同时,百汇也不对百汇网服务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

2.您了解百汇网上的信息系您自行发布,且可能存在风险和瑕疵。百汇网仅作为您达成交易意向的地点。百汇网仅作为您获取物品或服务信息、物色交易对象、就物品和/或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及开展交易的场所,但百汇无法控制交易所涉及的物品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商贸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交易各方履行其在贸易协议中各项义务的能力。您应自行谨慎判断确定相关物品及/或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与损失;

3.除非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或出现以下情况,否则,百汇没有义务对所有用户的注册数据、商品(服务)信息、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1)百汇有合理的理由认为特定会员及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违法或违约现象;2)百汇有合理的理由认为用户在百汇网的行为涉嫌违法或不当。

4.百汇有权受理您与其他会员因交易产生的争议,并有权单方判断与该争议相关的事实及应适用的规则,进而作出处理决定。该处理决定对您有约束力。如您未在限期内执行处理决定的,百汇将冻结或永久冻结您的账户,并在百汇网上公示您的涉嫌违法或违约的实情和处理结果。

5.您理解并同意,百汇并非司法机构,仅能以普通人的身份对证据进行鉴别,百汇对争议的调处完全是基于您的委托,百汇无法保证争议处理结果符合您的期望,也不对争议调处结论承担任何责任。如您因此遭受损失,您同意自行向受益人索偿。

6.您了解并同意,百汇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您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无论百汇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1)使用或未能使用百汇网服务;2)第三方未经批准的使用您公司单位的账户或更改您的数据;3)通过百汇网服务购买或者获取任何商品、样品、数据、信息或进行交易等行为产生的费用及损失;4)您对百汇网服务的误解;5)任何非因百汇原因而引起的与百汇网服务有关的任何损失;

7.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百汇均不对由于信息网络正常的设备维护,信息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六、 协议终止

1.您同意,百汇有权自行全权决定以任何理由不经事先通知的中止、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百汇网服务,暂时冻结或永久冻结您的账户,且无须为此向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2.出现以下情况时,百汇有权直接以注销账户的方式终止本协议;1)百汇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后,您涉嫌再一次直接或间接以您公司单位或其他公司单位名义注册为百汇会员的;2)您提供的详细资料错误导致百汇没有任何方法与您联系,或百汇以其他方式通知您更正注册信息,而您在百汇通知后三个工作人内任未更改的;3)您注册信息中的主要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或不及时或不完整;4)本协议(含规则)变更时,您明示并通知百汇不愿接受新的服务协议的;5)其它百汇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6)您没按照协商的结算期对百汇网结算的。

3.您有权向百汇要求注销您的账户,经百汇审核同意的,百汇注销(永久冻结)您的账户,届时,您与百汇基于本协议的合同关系即终止。您的账户被注销(永久冻结)后,百汇没有义务为您保留或向您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也没有义务向您或第三方转发任何您未曾阅读或发送过的信息。

4.您同意,您与百汇的合同关系终止后,百汇仍有下列权利:1)继续保存您的注册信息及您使用百汇网服务期间的所有交易信息;2)您在使用百汇网服务期间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行为的,百汇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主张权利;3)您在使用百汇网服务期间发生的对百汇应付未付的“代支付”服务金额,百汇依然拥有债务权;

5.百汇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百汇网服务后,对于您在服务中止或终止之前的交易行为依下列原则处理,您应独力处理并完全承担进行以下处理所产生的任何争议、损失或增加的任何费用,并应确保百汇免于因此产生任何损失或承担任何费用:1)您在服务中止或终止之前已经发布至百汇网的采购物品尚未达成交易的,百汇有权在中止或终止服务的同时删除此项物品的相关信息;2)您在服务中止或终止之前已经与其他会员达成买卖合同,但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已有部分履行的,百汇有权删除该买卖合同及其交易物品的相关信息,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您在服务中止或终止之前已经与其他会员达成买卖合同,百汇网将会按照您的需求负责完成物流配送(除上述2-6中的情况外)。

七、 私隐权政策

百汇将在百汇网公布并不时修订隐私权政策,隐私权政策构成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八、 法律使用、管辖及其他

1.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无相关法律规定的,则应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2.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佛山市百汇壹陆捌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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