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卖双方的货款支付问题的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百汇网作为一个支付中介的工作,为买卖双方提供更顺畅、更规范的服务,保障买家、卖家、百汇网三方的权益,百汇网经过充分的分析研究,制定以下货款结算实施细则。
一、关于卖方的货款结算细则
支付方式 |
支付条件 |
注意事项 |
即时付款(验货付款) |
暂以不含税价交易,买卖双方协议后续再开具发票的;且买方验收合格。 |
客户完成验货质量没问题通知百汇网支付 |
票到付款 |
以含税价交易,卖方开具销售发票的;且买方验收合格。 |
百汇网将会把货款汇到发票开具方银行 |
注:请卖方提前把发票开具方的银行资料提交。
条款解释:
1. 百汇网为您暂垫付货款只是整个代支付业务的其中一环节,您有义务协助百汇网能顺利完成整个支付过程;
2. 所谓“即时付款(验货付款)”,是指百汇网将货物送到买方处,经买方验收无问题通知百汇网可以支付时才进行支付。这个过程会根据采购商验货所需时间长短会有变化,最长不超过15天;
3. 为避免部分卖家需要累积一定交易金额才开发票而导致百汇网向您追缴发票所产生的不愉快,以及后续与买方进行对账、结算带来的麻烦,百汇网制定了“票到付款”的支付方式;
4. 百汇网给予买方的信用赊销制度很大程度上吸引了各地买方的关注,继而相继在平台上发布采购。而您能否及时提供发票则直接影响到此制度的执行。所以您的支持与配合最终受益的将是您自己,百汇网希望卖方能理解我们的本意;
5.“票到付款”可以避免因质量问题导致退货、退钱、作废发票所产生的问题,更符合财务日常作业的习惯。
二、关于买方的货款结算细则
支付方式 |
支付条件 |
注意事项 |
信用赊销(信用额度) |
百汇网对所有买家提供每月3000元的基础信用赊销,在额度内的采购业务都享受一个月(30天)的月结服务;
每月按照买方约定的日子对账和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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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个月信用额度固定3000元;
三个月后可申请调整信用额度,由买方申请;
百汇网业务员负责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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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到付款 |
超过当月信用额度的采购业务;
贸易型采购商的采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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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买方每月都享受3000元的信用额度,若买方不能及时按约定的月结日向百汇网支付上一个月的款项,则该月开始不能再享受月结服务;
2. 信用额度在前三个月不会因买方的采购额大小而调整;
3. 由于卖方原因不能提供发票而导致买方无法支付的,不视为买方支付不及时;
4. 贸易型采购商是指采购的物资用于销售的采购商;
5. 买方在收货后原则上当面验货,验收合格后请通知百汇网进行支付。如买方在收到货物7天内不通知百汇网验货结果,百汇网会视为合格并向卖方支付。此后发现的质量问题,按照卖方提供的质量保障承诺进行服务。
条款解释:
1. 此条款的制定是为了控制百汇网的业务风险,为百汇网能长期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2. 为了三方的关系和谐发展,以上货款结算细则原则上不会随意作出调整。百汇网认为前三个月的磨合期采购额未必会激增,但通过三个月的时间去建立买方的信用历史也是最基本的需时。所以,百汇网拟定了这个既不影响买方采购体验,也有利于减低百汇网风险,保持平台持续发展的结算细则,希望买方能明白百汇网的本意;
根据《百汇网服务协议》中“百汇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及/或各类规则,并以网络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不再单独通知您。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在网站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百汇网服务。您继续使用百汇网服务的,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协议和规则。”的条款,请您认真阅读此公告。
本实施细则将于2012年6月1日正式执行。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 0757-81437963 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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